过房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300页(251字)

又称“过继”。

指养兄弟之子或他人之子为子。汉代称过房之子为“所子”。《汉书·宣帝纪》:“封贺所子弟子侍中中郎将彭祖为阴都侯。”颜师古注:“如淳曰:‘贺,张安世兄,有一子早死,故以彭祖为子。’所子者,言养弟子以为子。”唐五代以来,多有降弟为子,升孙为子等乱伦现象。

如唐德宗以顺宗子源为第六子,即以孙为子。宋欧阳修《濮议一》:“习见闾阎里俗,养过房子及异姓乞养义男之类,畏人知者,皆讳其所生父母。”《朱子言行录》前集《王沂公事》:“曾无子,欲令弟子过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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