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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18页(357字)

①又称办公机构。

指国家机关中协助领导掌握本机关综合性工作的部门。属于机关的秘书部门,通常称办公厅或办公室。各种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都设置这一机构,是单位领导上通下达,经办日常事务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部门。②指政府中协助首脑分别掌管所属各部门工作的机构,通常称办公室或小组,如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等。

它只是作为政府内部的机构,对下不行文。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上报请示领导审批的文件和报告经其审核后转达。

它的主要任务是调查研究其分管工作的具体路线、方针和政策,提出改进意见,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③指政府中负责承办某项具体事务的工作部门。

名称不一,有称局,如国家空中交通管理局;也有称室,如上海市人民政府交通办公室,这些办事机构的职能,是负责承办有关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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