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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书法篆刻辞典》第81页(397字)

汉字的书写法则。

具有文字结构的规定性和艺术创造的传统性。中国艺术的一个重要门类,中国艺术精神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华民族意识的一种表现形态,中国社会历史的一面镜子。书法的形式美建立在笔法、笔势、笔意、章法这四大基本要素上。

笔法是字的形式原则;笔势是书写的动作过程;笔意是人的情感效应;章法是整体的美学表现。

书法所给人带来的视觉的心理的审美观感,是建立在其理论的尺度与中国的伦理的、道德的尺度相一致这一基础上的。如,要求圆浑、凝重、质朴、自然、统一、谐调、通达,反对轻浮、尖薄、虚弱、做作、散乱、闭塞等,书法理论中的这些关键性范畴和概念,与中国传统思想在其他领域中所强调和反对的核心,是彻底一致而共通的。

书法艺术的生命力和魅力,从根本上来说,正产生于此。书法艺术已逐渐成为大众文化的一个重要的传播模式和媒介,从而联络了古与今的对话,个人与社会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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