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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175页(181字)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简称。

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取得收益(即利润)的合营企业。按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其设在中国境内的总机构为合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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