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528页(278字)
以国民经济计划指标作为计划计税数量,乘以计税价格,再乘以适用税率,直接计算计划税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为:
在实际工作中,对工农产品部分一般可以根据产品的计税数量直接乘以单位税额,计算计划税额。计算公式为:
凡是计划期应税产品的计税数量与国民经济计划指标口径基本一致的产品,可以采用这种直接计算法计算计划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