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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总价值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20页(1594字)

即凝结在产品中的全部社会必要劳动量。

它包括产品生产中由生产资料的耗费转移的价值和由工人活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工人通过具体劳动把它转移到产品中而被保存下来,成为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这部分价值的转移,是通过具体劳动实现的。生产资料转移给产品的价值是以劳动过程中因它本身使用价值的耗费而同时丧失的价值为限。

因此,“如果生产资料没有价值可以丧失,就是说,如果它本身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那么,它就不会把任何价值转给产品。它的作用只是形成使用价值,而不形成交换价值。

”(23·230)在产品的形成上所必须耗费的生产资料愈多,所丧失的价值愈大,转移和保存在产品中的旧价值也就愈大。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工人以一般的劳动即抽象劳动,凝结在产品内,形成产品的新价值。

在产品中凝结的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愈多,加进产品中的新价值也愈大。

产品的总价值,就是由生产资料转移过来的旧价值和活劳动所创造的全部新价值构成的。商品的绝对价值量,都是由其中物化的劳动量决定的。个别产品的价值是这样,由个别产品的总和构成的社会总产品的总价值也是这样。

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是作为生产资本的要素而存在。存在于生产资料上的那部分资本价值,在生产过程中并不改变自己的价值量,只能把它的旧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

用于购买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价值,在生产过程中由工人的活劳动所代替,它所创造的新价值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用于补偿资本家以工资形式支付给工人的劳动力的价值,另一部分形成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这样,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的产品总价值,就是由不变资本价值(c)、可变资本价值(v)和剩余价值(m)这三部分构成,即等于c+v+m。由于在产品总价值中所费于资本家的只是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c)和雇佣工人劳动力的价值(v),对资本家说来,这就是生产商品所费的成本。因此,在资本主义现实中,产品的总价值c+v+m又表现为成本和超过成本的余额。

资本主义的生产是剩余价值的生产,生产商品的资本家所关心的商品的绝对价值,只是商品所包含的、在出售商品时实现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实现的本身就包含着预付资本价值得到补偿。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在使商品价值降低的同时,使生产的相对剩余价值得以增加。“因为同一过程使商品便宜,并使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提高,所以就揭示了一个谜:为什么只是关心生产交换价值的资本家,总是力求降低商品的交换价值”(23·356)。

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斯密对于商品价值问题作过系统的论述,他在坚持劳动决定价值的同时,又错误地认为商品价值由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入组成,从而使它的价值理论成为自相矛盾的二元论。把商品价值分解为社会三种收入的论点,被马克思称为“斯密的教条”。斯密既然把商品价值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就把不变资本的价值排除在商品价值之外了。

尽管后来他又通过把收入划分为“总收入”和“纯收入”的办法,从后门偷偷地把不变资本这个要素塞了进来,从而实际上也把商品价值分解为c、v和m,但他认为这只适用于单个资本,而社会总产品的价值仍然只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三种社会收入。把不变资本排除在社会总产品价值之外,实际上也就失去了正确分析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的理论前提。马克思在批判“斯密的教条”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社会总产品价值构成的原理以及社会总产品划分为两个部类的原理,从而为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的分析奠定了科学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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