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奴的管事
书籍:《资本论》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438页(441字)
英国封建庄园的下层管理人员。
英国封建农奴制时期,大封建领主往往派遣专人代管所属的庄园。最高的代管人称为“主管”。
“主管”总管一切。“主管”下设“管事”。
管事通常是从农奴中挑选的,受主管的监督。管事主要管理庄园的农耕、畜牧,监督农奴劳动,为领主征收租税。
管事享有领主所给予的某些优待和特权,如:可以免除徭役,免交地租,可以租佃庄园的大块土地。管事经营租佃来的大块土地,通常雇用一些工人。
十四世纪中叶,管事已逐渐成为从封建领主那里取得种子、牲畜的租地农民,进而又发展成为自己拥有一部分农业资本(另一部分仍由封建领主供给),剥削更多雇佣劳动的半租地农场主。十五世纪,随着农村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这种“最初形式的租地农场主”逐渐成为真正的租地农场主。因此马克思说:“在英国,最初形式的租地农场主是本身也是农奴的管事。”(23·811)他还阐述了英国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发源及产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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