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1页(360字)

由政府或商业组织等制定的具有固定格式的合同。

包括两种:(1)国内标准合同。其固定格式由国家有关机关或国内商业组织制定编号。在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经济合同范本,是一类主要标准合同。其条款分必备条款、选择条款和约定条款。

(2)国际标准合同。由一些国际组织或行业公会或商品交易所制定的用于一种或几种商品交易的有固定格式的合同。

这类标准合同特点是:只有在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约定采用时才适用,而且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予以删减或补充。其中有名的标准合同有英国的毛协会等贸易协会制定的各类商品买卖标准合同,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主持制定的多套标准合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定的土木工程(国际)合同条款等。合同标准化,是现代合同发展的趋势,它有助于克服自由协商合同所产生的弊病。

上一篇:合同形式 下一篇:电子数据交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