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第斯共同市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19页(504字)

亦称“安第斯集团”(Andean group)或“安第斯条约组织”。

南美洲国家政府建立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玻利维亚、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5个安第斯山脉地区国家根据1969年5月26日签订的《卡塔赫纳协定》而成立。其宗旨与拉美一本化协会相同,即充分利用本地区资源,合作发展经济,创建共同市场,实行自由贸易,为整个拉丁美洲共同市场的建立创造条件。总部设在秘鲁首都利

有30多个国家或国际组织向安第斯共同市场派有观察员。组织机构有:(1)委员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国派出的全权代表组成,每年不定期开会多次。(2)技术委员会。为技术执行机构。(3)外交部长理事会。

由各外交部长组成,负责协调成员国的对外政策。(4)总秘书处。

是协助技术委员会工作。(5)若干咨询委员会。该组织成立后的主要活动是:(1)消除内部关税,实行自由贸易。

(2)统一对外关税,制定了计划。

(3)在工农业合作方面制定了完整发展计划,取得了较大进展。(4)一体化进程。1982年11月委员会确定了推动一体化的方针。主要出版物有《安第斯集团》(GIupo Andino)(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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