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买卖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81页(744字)

亦称“外汇交易”。

外汇市场上的交易双方按约定的价格和交割时间进行外汇兑换的行为。外汇交易所体现的外币运动,实际上反映了国际间有形贸易、无形贸易和资本投资中的商品运动和资本运动。在各国实行浮动汇率制时期,外汇交易还具有满足贸易和投资者避免汇率波动风险的作用。同时,由于对未来某一时期汇率变动趋势及幅度的预测不同,许多外汇交易又具有投机性质。外汇交易按交割日不同可分为:(1)即期外汇交易。交易双方以当天外汇市场的价格成交,并在当天或第2个营业日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

按照国际惯例,居民和旅客的外币现钞和旅行支票及其他交易应在当日成交和交割。但银行同业间的外汇买卖则通常在交易的次日收付,如遇假期,则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

套汇业务是即期交易的应用,利用某一时刻不同外汇市场上某种货币即期汇率的差异,同时低买高卖,套取差价利润的一种交易。

(2)远期外汇交易(Forward Transaction)。

外汇买卖成交后,交易双方根据合同规定在约定的到期日,按约定的汇率,办理交割手续的外汇交易。近年来,在远期外汇交易市场上出现了外汇期权交易的最新贸易方式。

(3)掉期外汇交易(Swan Transaction)。又称“时间套汇”、“对冲交易”、“互换交易”,交易者在买进或卖出一种外汇的同时,卖出或买进交割期不同的等额同一种外汇的交易。可以是在买进或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卖出或买进远期外汇,或者是在买进或卖出远期外汇的同时,卖出或买进即期外汇。

交易双方同时达成两笔相反方向的交易,即一方买近卖远,另一方卖近买远。

这种交易通常是银行为抵补自己从客户购入或向客户出售某种外汇时所可能发生的风险而进行的。目前,世界外汇市场变化多端,外汇交易形式也日趋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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