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投资比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47页(277字)

合营各方在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

合资企业合营各方投资比例直接决定合营各方对企业的支配权和利润分配比例以及风险承担等问题。各国法律对投资比例规定不一。发展中国家一般规定不得超过49%,或者规定本国资本在51%以上。

发达国家一般对此无明确规定,可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在中外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对外资比例只作下限规定,不限制外资在合资企业中占有较多的投资比例,有利于尽可能地吸收外资,以适应中国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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