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结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609页(287字)

“转帐结算”的对称。

有经济往来的当事人之间直接以现金结清债权债务的行为。其特征是:(1)现金结算无须通过银行,当事人可以在市场上自行完成。

(2)现金结算灵活方便,适用小额支付。随着银行信用业务的不断发展,现金结算的使用范围和数量在流通领域越来越小。

目前世界各国的贸易与经济往来中,现金结算只占很小的比例。在中国,根据1988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帐结算。

参见“现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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