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19页(536字)

海关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税则的规定,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向进出口商或物品所有者稽征的一种流通税。

欧洲起源于古希腊、雅典时代,中国最早出现于西周。关税是国家税收的一种。征收关税为增加财政收入,后来逐步演变为调节对外经济贸易、实行贸易政策、发展和保护本国经济和生产的手段。但关税也有阻碍国际商品流通的作用,因此被称为传统的贸易壁垒。

关税还可由纳税人转嫁出去,是一种间接税。关税按征收的对象可分为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按征收标准可分为从量税、从价税、复合税、选择税、差价税、季节税等,按征收目的可分为财政关税、保护关税;按税率的制定可分为国定关税(自主关税)和协定关税等。

各国的关税均由海关负责征收。中国海关对关税的征收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统计商品目录》,从价计征,并采用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不同的税率,前者适用于原产自与中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后者适用于原产自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为鼓励进出口贸易,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和交往,加入世界经济循环,中国自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海关作出了许多减免、调整关税的规定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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