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A报关单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19页(444字)

货物暂时进口报关单证。

ATA系法文和英文“暂准临时进入”(Admission Temporaire,Temporary Admission)两词的第一个字母组合,是一种用于货物暂时免税进口的国际通用的海关单证。其作用是:(1)在缔约国(地区)范围内用作通关、过境、复出口、复进口时代替各国国内的进出口报关单。(2)代替银行、保险公司的保险单、保函或其他海关各税的担保凭证。适用范围为:(1)货物临时出口。(2)货物临时进口。(3)货物途经第三国的过境。(4)邮递货物的暂时进口。对持证人资格无特殊规定时凡临时进口活动符合*ATA公约和进口国国内法律、法规,则持证人或是自然人或是法人,或是运输代理人,商务代理人,乃至潜在的买主均可使用。

单证有效期一般为1年。

单证担保通常由得到海关批准和国际商会国际局批准的国家担保协会充当担保人。中国指定中国国际商会为担保*ATA单证的商会。参见“货物暂准进口公约”及“货物暂准进口报关单证册海关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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