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关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35页(192字)

亦称“行政关税”。

对国定关税税率制定上下升降幅度,在一定条件下,根据立法机构授权,行政当局可在规定的幅度内提高或降低税率的一种关税。实行弹性关税的目的是,当某种商品进口急剧增加、国内价格大幅度下跌时,行政当局可及时地提高该种商品的关税,从而保护国内产业。另外,在关税减让谈判达成协议后,行政当局也可不必通过立法程序,及时降低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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