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786页(408字)

债务国或债务人筹措的一切境外资金,包括政府、地方、经济组织和个人借自他国政府、国际金融机构、经济组织和个人的款项及在国外发行和推销的债券。

1984年前国际上统计外债有两种口径:一种仅包括政府承借或由政府担保的外债;另一种还包括商业银行和其他私人企业所欠部分。1984年3月,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清算银行等代表组成的关于外债统计的国际审计工作会议上,对外债作了如下定义:“包括一切对非当地居民的……有制约性偿还责任的负债。”外债净额等于一国的外债总额减去该国居民对非本国居民的全部债权。外债总额和外债净额反映的都是过去历年累积的对外债务,即外债的存量。

国际收支资本项目中则反映外债每年的增减额,即外债的流量。外债的募集和还本付息,可用债权国的通货,也可用债务国或第三国的通货来计算。外债既是债权国资本输出的形式之一,也是债权国用来带动商品输出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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