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判定标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578页(259字)

行使属人管辖权的国家判定课税主体的标准,其关键在于确定纳税人与本国有无公民身份的连结因素,即是否为本国公民。

公民是指具有本国国籍,根据本国宪法和其他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由于公民身份的取得须以拥有国籍为前提条件,各国多以国籍作为区分公民和非公民的标准。有本国国籍则为本国公民,无本国国籍则非本国公民。

纳税人若有双重或多重国籍,则采取“一人一籍”原则,即各国都应取消合法取得别国国籍的跨国自然人之原有国籍,同时不给保留别国国籍的跨国自然人以本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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