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1:34:1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122页(200字)

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共二十九条。

制定该条例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的外交特权与豁免,便于外国驻中国使馆代表其国家有效地执行职务。该条例对外国驻中国使馆的外交人员的自由、权利、所享有的外交特权和刑事管辖豁免,不受侵犯的使馆建筑、寓所和其他物品,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其他人员等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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