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议会大委员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35:3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341页(317字)

由45名议员组成。

其成员由议会全体会议按各党派所占议席比例选举产生。每年改选一次。大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所有法案和提案进行结论性审议。向议会提出的法案,经过专门委员会审议,报告给议会全体会议,经全体会议一般辩论即一读后,须将法案送交大委员会审议。大委员会再提出报告,交全体会议进行辩论和研究,即二读。若二读时法案被通过,即进行三读。

否则,将法案送回大委员会重新审议、修改。经大委员会修改后的法案再次提交全体会议进行“连续二读”。

在“连续二读”时,全体会议不得对该法案进行修改,只能通过或否决。通过后即进行三读。

大委员会在议会立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议会下设的一个占有特殊地位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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