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国务委员会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3:08:2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477页(333字)

根据1975年宪法的规定,国务委员会为从事经常活动的国家权力机关,隶属于大国民议会。

由总统、副总统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总统为国务委员会主席。国务委员会由大国民议会在第一次会议上从它的成员中选出,按照集体领导的原则开展工作。

国务委员会经常行使的职权有:确定大国民议会和人民会议的选举日期;组织各部和其他国家机关;批准和废除国际条约;规定军衔;制定勋章和荣誉称号。在大国民议会闭会期间行使的职权有:在不能变更宪法的范围内,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任免总理;在大国民议会不能举行会议的情况下,任免部长会议和最高法院;进行立法解释;准予赦免;监督法律和决议的实施,监督部长会议等机关的活动;宣布局部动员或总动员;宣布战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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