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各州之间统一学校制度的修正协定》

书籍: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0-01 14:08:01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中国学生教育管理大辞典》第187页(693字)

1964年10月18日联邦各州总理在汉堡签署的协定,又称《汉堡协定》,协定的基本思想是要求联邦德国的教育制度适应政治和社会变革的实际,促使联邦教育逐步趋于统一,从而形成具有德国特色的学制系统。

该协定统一规定学年一律自秋天开始,儿童6岁入学,义务教育9年。具体内容有:(1)四年制的基础学校实施初等教育,属义务教育的第一阶段。基础学校后设五、六年两个年级的“观察期”,以指导学生作出选择上哪一类中学。但这两个年级已不属初小阶段,而属中学学年,相当于初中阶段。

(2)实施中等教育主要有主要学校,实科中学和完全中学。主要学校是将原来的高等国民学校延长1年而改成的五年制初级中学,属于义务教育的第二阶段,课程方面偏重于职业训练,程度也比初等教育高不了多少,毕业后就业,或进初级职业学校学习。

实科学校学制6年,大多由过去的中间学校改造而来,课程内容要加强实用学科和基本技能的训练,要求毕业生达到技术高中的水平,主要培养政府、企业的职业和专业人员。毕业生可就业,也可入中等专科学校学习。

完全中学修业9年,主要为升学作准备,不仅选拔严格,淘汰率高,而且学费昂贵。完全中学包括古典语文中学、现代语文中学和数学自然科学中学,这三类学校除突出各自特点外,都重视外语教学。

此外新设经济科学中学、社会科学中学和艺术中学,这是按照大的学科门类、强调专业分科性质,根据新形势的需要而设立。《汉堡协定》的颁布意味着联邦德国教育复兴巩固时期的结束、改革时期的真正开始。

这一协定基本上形成了战后德国统一的教育制度,特别是统一的学校教育系统,虽历经多次改革却基本沿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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