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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增重减重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34:3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212页(317字)

包装物腾空后的实际重量高于或低于包装物的标准重量。

零售企业购进的计重商品,在验收时,应按照扣除包装物重量后的净重入帐。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某些技术上的困难或者为避免增加商品损耗等原因,有时很难在验收商品时,将包装物腾空,计算出商品实际重量。为此,可以先按商品的毛重扣除包装物的标准重量,验收入帐。待商品出售以后,将包装物腾空再称出包装物的实际重量。

如包装物的实际重量高于原来的标准重量,其高出部分,就叫做“包装物增重”;反之则为“包装物减重”。包装物的增重或减重,说明验收时,商品的实际重量多余或不足,应调整“库存商品”金额,并根据进货合同规定,向供货单位退补货款或作企业损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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