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会计大辞典

劳动保险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6:20:4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272页(428字)

简称“劳保”。

我国企业中的工人、职员在生、老、病、死、伤、残等特殊情况下,国家以保险的形式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是社会保险的主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规定:企业职工在因公负伤、残废、疾病、年老、死亡、生育时,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条件,享受补助工资、医药费、补助金、退休金、抚恤金的待遇以及疗养、休养和其它集体福利。

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患病或死亡,也可享受一定的劳动保险待遇。

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职工生活的关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我国劳动保险的特点:(1)只限于部分劳动者(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是指100人以上的企业中的工人、职员可以实行劳动保险,目前100人以下的企业也参照执行);(2)职工个人不缴纳保险费;(3)保险待遇的计算,按本人的标准工资及工龄的连续性作为计算标准;(4)保险项目比较全水平的;(5)保险水平随着生产不断提高而提高,项目由少到多,范围由小到大。

上一篇:劳动保护 下一篇:新编会计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