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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税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8:34:0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39页(288字)

亦称“当捐”、“当课”。

中国向当铺征收的税。清世祖顺治九年(公元1652年)制定典铺税例,各铺征银5两,是为当税之始。

圣祖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规定当铺税则,依等级每年征收2两5钱至5两不等。世宗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制定当帖规则,凡开设典当业者,均须向政府请领帖,帖为营业执照,称“当帖”。领帖时须按年纳税,其税率较康熙时约高一倍。其后,正税之外,因海防筹款,责令当商另捐银饷,称为帖捐。德宗光绪年间,当税(正税)提高为每铺年纳税银50两。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时期,仍发当帖,征当税。1941年后当税归并于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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