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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邑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8:46:2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62页(325字)

亦名“采地”或“封地”。

中国古代诸侯封赐所属卿、大夫作为世禄的田邑,(包括土地上的劳动者),受封卿、大夫在采邑内享有统治权力,并对诸侯承担包括军赋在内的各种义务。《汉书·刑法志》:“一同百里,提封万井,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圃、术路三千六百井,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四百匹,兵车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是为百乘之家。”采邑原为世袭,卿、大夫世代以采邑为食禄,故采邑又称为食邑。采邑制盛行于周,分封以宗法关系为依据。

战国时,采邑主相互兼并,世袭制度废弛。秦汉行郡县制,承受封爵者在封足内渐无统治权力,食禄改为以征敛封邑内民户赋税拨充,其多少按民户计算,与周按田邑大小区分者不同,并不得世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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