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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常法,虽危不亡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0:38:21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790页(448字)

战国时期谚语,韩非曾用之来论述法治的重要。

语出《韩非子·饰邪》:“语曰: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意谓,家庭有了固定的产业,虽然遇到荒年也不会挨饿;国家有了固定的法制,虽然遇到危难也不会灭亡。在篇中,韩非举出许多例证来说明“常法”的重要。魏国的刑书称为《立辟》,魏国执行它的时候,“强匡天下,威行四邻”,反之则国势日削。

赵国的刑书称为《国律》,赵国执行它的时候,“人众兵强,辟地齐、燕”,反之则国势益衰。燕国的刑书称为《奉法》,当燕国执行它的时候,就开拓疆土,“东县齐国,南尽中山之地”,反之则“兵弱而地削,国制于邻敌”。韩非还从另一方面进行分析,指出假若“舍常法而从私意”,那么治国之道就将被废弃,奸邪之臣就会得意妄行,国家就面临危殆局面。另外,“常法”还有固定的法令的含义。

法律一经制定就不要轻易更动。韩非在《解老》中曾经指出:“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贵静,不重变法。”从治理民众的角度肯定了“常法”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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