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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辩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1:10:43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887页(855字)

名学和辩学的合称,主要指先秦思想家围绕“名”的问题进行的辩论以及对“辩”所做的理论研究,泛指中国古代逻辑思想。

春秋战国之际,社会动荡,名实“相怨”、“散乱”。邓析作《竹刑》,主张“按实定名”、“循名责实”(《邓析子·无厚》),教士民刑名诉讼之法,“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刘向:《校叙》),开先秦名辩之先河。孔子强调“为政必先正名”(《论语·鲁问》),旨在“克己复礼,天下归仁”。

墨子主张名实相符,提出鉴别言论的“三表法”,强调“取实予名”。

老子以“无名”而求“大辩若讷”。名、儒、墨、道四家以“名”为中心,开始了历时数百年之久的争辩。

战国中后期,名辩达到高潮。名家涌现出大批“辩者”。

尹文提出“以名定形,以形检名”的思想,强调“名不可差”。惠施等人继承邓析“两可”论,提出“历物”、“二十一事”等命题,阐发了他们对“名”的辩证认识。公孙从逻辑上对名实关系作了分析和规定,提出了比较系统的正名理论。墨、道、儒三家并不赞同名家的“名辩”之论。

后期墨家把“名”分为“达、类、私”三种,对“辩”的任务、原则和方法作了精细研究,建立起了中国最早的较为完备的逻辑体系。庄子以“无名”论来阐发“天地一指”(《庄子·天下》)的思想,用“止辩”反对“名辩”。

荀子以用名于政的儒家观点,鄙视名、墨两家的“相犬之可以为名”,反对“相辞而为察,言物而为辩”(《荀子·解蔽》),主张“言仁”、“中法”的“君子之辩”,把儒家的正名思想注入正名理论。韩非对“名”、“辩”的学说也加以从法家的立场上去发展。

因而,中国古代逻辑学遂在名辩思潮中形成并开始发展,故中国古代逻辑学说也被称为名辩逻辑。郭沫若认为,先秦时代被称为辩士或察士者,到了汉代就被称为名家,他用“名辩思潮”一词指先秦儒、墨、名、道诸家关于逻辑的思想和理论(《名辩思潮批判》)。

汪奠基称刑名思想家为“名辩学派”,包括邓析、宋钘、尹文、彭蒙、慎到、田骈、申不害、尸佼、儿说、田巴、毛公、惠施、公孙龙等(《中国逻辑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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