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01:2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05页(779字)

团员身份和组织关系转移的凭证。

基层团组织开写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注意:(1)查对团员花名册。(2)用钢笔逐项填写,不要遗漏,去何单位要写全称,空格划掉。(3)写明是否已发团徽,材料由本人自带还是由组织代转。(4)逐项写好后,应进行核对,如有修改要加盖公章。

(5)必须编号,并按规定格式加盖公章。(6)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按团中央的规定手续转移。特殊情况下,本人不能办理的,可由团组织用邮政挂号转递。团员组织关系转入接收单位时,基层团组织应认真审查团员交来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符合团中央规定;介绍信上的项目是否写全,文字是否有涂改;加盖公章是否符合规定。

核对无误后,即将该团员及时登记入册,并编入支部、小组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如发现介绍信有可疑之处,应先收下,并立即向有关团委核对。

团员组织关系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团组织。转出单位团组织要通知有关团委,声明遗失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同时另外补发介绍信。

对遗失者应根据情况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长期以来,团员组织关系转移靠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规定,团员证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乡(镇)、学校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均可以通过团员证直接相互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基层独立团支部,团总支均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组织关系。用团员证转移团员组织关系时,应注意:(1)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出、转入组织关系的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2)团员临时外出不转移团的组织关系,凭团员证证明团员身份。(3)团员凭团员证转接组织关系时,其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可根据不同情况随之转移或由原团组织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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