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统一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07:1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17页(492字)
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关系和物质利益原则。
物质利益关系决定物质利益原则。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关系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三者的统一。国家利益是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集体利益是地区和基层生产单位内劳动者集体的局部利益,国家、集体、个人都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利益主体,由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只是国家和集体从不同渠道和通过不同方式间接地为劳动者利益服务,即“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三者利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但是,由于社会物质财富总量的有限,在利益分配过程中又不可避免会产生矛盾,但这只是利益关系根本一致前提下的矛盾,是一种非对抗性的矛盾。
调整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家、集体、个人三者间的利益关系就要贯彻执行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就是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统一的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正确处理好局部和整体的关系,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国家在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时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并正确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通过政治思想工作,激励劳动者主动关心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并通过健全法制和严明纪律防止个人侵犯国家和集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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