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转移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37:3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320页(287字)

债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债的主体承担。

有三种情况:(1)债权转移。除依继承和行政命令转移债权人外,一般都由原债权人和新债权人达成协议。协议必须在债务履行之前通知债务人。与人身密切相联的债权不得转移,例如因伤害向加害人索赔的权利。

(2)债务的转移。除依继承和行政命令转移债务人外,不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的协议,还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新债务人时须有正当理由,否则不得不予同意。某些人身性质的债务不能转移,如着作、演出、特定的承揽等。

(3)债权、债务全面转移。这种情况只有在公民的继承和法人的合并或分立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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