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02755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试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4册文化科学教育体育》第299页(561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制订。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年6月版。0.6万字。在1987年颁布的《全日制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试行草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是中国颁布的第一部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适用于五年制小学和六年制小学。大纲分4个部分。一、教学目的:通过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的生产劳动的教育和实践,使学生初步学会一些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逐步培养正确的劳动观点、良好的劳动习惯,以及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的感情。二、教学要求:从劳动观点与良好的行为习惯、劳动技能,以及能力与身心健康等方面阐述了教学要求。三、教学内容:分低、中、高三个年级段,按自我服务、家务劳动、简单生产劳动与公益劳动4个方面安排教学内容。教学内容采取按年级段逐步提高技能要求的方法进行安排。从低年级以自我服务为主,学习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过渡到高年级以简单生产劳动为主,学习一些简单的实用生产技能。劳动观点、行为习惯、感情的培养贯穿于教学过程的始终。四、教学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主要指出“劳动实践是进行劳动教育的基础。劳动课要以劳动实践为主,寓思想教育于劳动实践之中”;“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要加强纪律和安全教育”;“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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