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201页(553字)

早在宋代,仡佬族男女青年双方自由择偶,父母不加干涉;清末,贵州遵义一带仍有此俗。

后来多数地区盛行姑表姨表联姻习俗,并有背扇亲,甚至指腹为婚的现象。婚姻缔结各地都基本上经过说亲——订婚——结婚三个阶段。说亲,一般是男方备馈礼请媒人到女方提亲。订婚,男方备订婚酒,送聘礼、礼金;女方接受聘礼,宴请男方,送姑娘的生辰八字。

婚期一般择在冬腊月。结婚,各地习俗不一:清镇一带,新娘骑,盖头布;遵义一带,新娘打伞步行或骑马;平坝一带,新娘必须穿草鞋,进新郎家门才换新鞋;黔东北一带有“追”姑娘习俗。结婚一般不拜堂;道真、务川一带有拜堂习俗,当天拜天地,次日拜父母和其他亲人,夫妻不对拜,第三天新娘新郎回拜娘家;黔西、织金一带有代姐拜堂特殊婚俗。招婿有两种情况:一是寡妇招婿,要宴请族内长辈,立字约为凭;寡妇享有前夫财产继承权,赘夫子女无继承权,一旦妻子死亡,赘夫就得携其子女离去,前夫亲属料理丧事,继承其财产。

二是招女婿上门,主要是膝下无子者;夫落妻家,不顶夫家宗支,要顶妻家宗支,改为妻姓,子女也随母姓,直到第三代才还宗;赘婿有财产继承权。仡佬族要求夫妻白头偕老,鄙视离异,对离婚的规定比较严格;配偶亡故,允许再婚;男方娶寡妇,同样受尊重,寡妇改嫁,不受舆论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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