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239页(208字)
指收款人在汇票背面签字或作一定批注,表示把汇票转让出去。
转让人称为背书人,被转让人称为被背书人。被转让人还可再加背书再转让出去,可以多次背书,多次转让。经背书后,汇票的收款权利便转让给受让人。
对于受让人来说,所有在他以前的背书人以及原出单人都是他的“前手”;而对于出让人来说,所有在他让与以后的受让人都是他的“后手”。前手对后手负有担保汇票必然会被承兑或付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