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寄递物品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10:19:3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162页(277字)
有以下几种:(1)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和放射性等各种危险物品;(2)国家法令禁止寄递和流通的物品;(3)容易腐烂的物品;(4)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5)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和淫邪有伤风化的物品;(6)各种活的动物;(7)本国货币;(8)不适合邮递条件的怕震易损物品;(9)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和污染损毁其它邮件或资财的物品。
收寄人员不能识别是否系危险物品时,经由有关部门出具确非危险物品的证明后,方可收寄。由于寄件人违章夹寄禁寄物品而造成损失者,寄件人应负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