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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声之相和兮,言物类之相感也。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20:31: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430页(713字)

【集校】:

洪兴祖:音声之相和兮,言物类之相感也。

校语:一云,音击而相和兮。一无“言”及“也”字。

黄省曾、明繙宋本、朱多煃:同洪本。校语亦同。

庄允益:同洪本。

闻一多:“感也”不入韵,句法亦不类。当係旧注文,本作“言音声之相和,物类这相感也”,写者误爲正文,遂改如今本。然王逸有注,是误在王前矣。

何剑熏:当从一本删“言”及“也”字。下句应作“势不可以相安”。“安”、“感”韵。其作“错”,因涉王逸《注》文而误。

王《注》有“安”字,是王本作“安”。又“不”字爲“而”字之误,隶书“不”与“而”形近,因误。“而”与“能”同,故书多通用,《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捐子之心,能不説于田常之贤。

”(“能”上原有“而”字,从王念孙删。)《汉书》作“而不説田常之贤”,《新序·杂事篇》作“能不説于田常之贤”。又《史记》同篇:“独化于陶钧之上,而不牵于卑乱之语。”《新序》“而”作“能”,皆其证。此句明用《离骚》“何方圜之能周兮,夫孰异道而相安”句,彼文“而”字亦同“能”,与此同,若作“不”,则上下不协适矣。

【集释】:

王逸:言鸟兽相呼,云相感,无不应其类,而从其耦也。

伤君独精诚之心以动贤也。

黄寿祺:音声,古人用时有区别。简单的发音叫做“声”;声的组合,成爲音乐节奏的,叫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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