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基础工程施工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建筑工程施工实用技术手册》第132页(731字)

建筑物基础按照其埋置的深度不同,可分为浅基础和深基础,以上所讲的桩基工程是深基础。事实上,浅基础和深基础的区分,在埋入地下深度上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界限。所以,一般习惯按埋置深度再结合施工的难易程度划分,埋置较浅的可用一般方法和设备施工的,则属于浅基础;埋置较深的要用特殊方法和设备施工的,则属于深基础。因此,浅基础一般是指埋置深度小于基础宽度,或埋置深度小于5m,建造在天然地基上,可采用一般方法施工的基础。按受力特点浅基础可分为刚性基础和柔性基础。

刚性基础是用灰土、三合土、砖石材料和混凝土这类材料建造,刚性基础所采用的构造形式能够充分利用以上所讲材料良好的抗压性能,避免其抗拉、抗弯性能较差的明显缺陷。刚性基础适用于六层和六层以下(三合灰基础不宜超过四层)的一般民用建筑和墙体承重的轻型工业厂房。

柔性基础的主要形式是钢筋混凝土板式基础(包括柱下单独基础、墙下条形基础、柱下条形与十字交叉基础以及片筏基础等),这种基础形式不仅抗压性能好,而且具有良好的抗拉、抗弯性能和一定的适应变形能力。因此,柔性基础在多层建筑工程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在天然地基上建造浅基础,施工非常方便,造价比较低廉,条件允许时应优先考虑。如果天然地基的浅表土层软弱,不适合作为建筑物的持力层,则可以对地基进行人工加固处理,形成人工地基浅基础。如果地基土软弱,工程对象为高层建筑、荷重很大的工业建筑,以及对变形和稳定有严格要求的特殊建筑,当无法采用浅基础时,应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采用深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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