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土地整理司法判决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25页(174字)
德国《土地整理法》第140条规定,土地整理法庭有权就下列问题做出判决:(1)土地整理过程中对有关行政文件提出的起诉;(2)发布否决或撤销土地整理有关行政文件的决定;(3)在土地整理过程中产生并且悬而未决的其他争议。对于依据土地整理法以外的其他法规形成的行政文件,土地整理法庭不能对其做出撤销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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