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非国际水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758页(190字)

该地区国际水立法主要包括:(1)肯尼亚与坦桑尼亚草签两国间一般水资源问题的协议。根据有关协议,肯尼亚参加东非尼罗河水协作委员会,并与尼罗河联合技术委员会建立长期联系。(2)1954年,乌干达与埃及达成有关欧文瀑布坝最高蓄水位以及维持最小流量的协议。双方同意在关于泄流调节系统的进一步协议达成前的过渡时期内,流量采用天然河道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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