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河川定义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766页(272字)

日本《河川法》第3条规定:(1)本法中的河川是指一级和二级河川,而且包含这两级河川上的所有河川管理设施。(2)本法中的河川管理设施是指水坝、堰、水闸、堤防、护岸、河底加固与利用河水增进公益以及能消除或减轻公害的其他一些设施。而对于非河川管理者所设置的设施,当其作为河川管理设施时,仅限于河川管理者根据法定权利必须得到该设施管理者同意的那些设施。第7条规定,河川管理者是指根据本法规定的管理河川的人。第8条规定,本法中的河川工程是指为增进河川水流产生的公益、排除或减轻公害而在河川上修建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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