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特殊用水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774页(234字)
1995年《俄罗斯联邦水法》规定:(1)为保证俄联邦国防、电力系统、交通运输等方面的需要,以及为了满足国家和市政等方面的需要,可以按照俄联邦政府的决议将属于联邦所有的水体提供某些特殊用途使用。(2)为满足国家和市政的需要,属于俄联邦各州、区所有的水体可以按照俄联邦各州、区执行权力机构的决议提供特殊使用。(3)在将水体提供特殊使用的决议中,应指出使用水体的目的和基本条件。将水体提供特殊使用的办法,由俄联邦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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