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水关系主体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56页(181字)

1995年《俄罗斯联邦水法》规定,与水有关系的主体方面是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各个州、区、市政机构,以及用水单位等。俄罗斯联邦各个州、区、市政机构以及用水单位等如何参与处理在水体开发、利用和保护过程中所产生的涉及财产和行政管理关系的事务,由俄罗斯联邦民法和行政法做出规定(如果本水法未对处理这类关系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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