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水域咨询机构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926页(447字)
英国水法律规定,全国水域委员会是国家级水资源管理咨询机构,对区域性的管水当局提供咨询服务。委员会主席由负责环境的国务大臣任命。委员会主席、管水局主席、农业、渔业及粮食部部长任命的10名成员组成。委员会职能:(1)考虑国家水资源政策和对部长进行咨询;(2)在总体上提供、促进和帮助管水当局,高效率执行其职责,对有关科研活动、准备、检查和制定区域性水域管理规划方面提供帮助;(3)在全国范围内准备建立一个试验和供水设备的计划,以查明防止浪费水、滥用水或防止造成污染的法规和细则是否适用。委员会要和英格兰、威尔士供水公司、区域性水资源委员会和其他有关地区水资源开发机构和组织及商会共同商议拨款建设事宜;(4)按环境国务大臣下达的指示,与英格兰和威尔士及其他地区的管水当局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促进与帮助与管水当局活动有关机构工作,并为国外团体和个人提供技术帮助。法律还规定,委员会可以接受主管部长或有关部长提出的国家水资源政策及影响国家利益方面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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