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洪水减灾援助限制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960页(255字)

美国《洪水保险法》规定:(1)金额限制,在任意的连续5年中根据本款提供的减灾援助总额:对任何一个州不可超过1000万美元;对任何一个社区不可超过330万美元。(2)地理限制,在任意的连续5年中根据本款对任何一个州和位于该州的所有社区提供的减灾援助总额不可超过2000万美元。(3)解除限制,在任意一个连续5年里,如果因发生洪水总统宣布任何一个州或社区内的地区进入重大灾害或紧急状态,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局长可以对该州或社区解除(1)和(2)项规定的援助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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