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食油贸易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00页(219字)

根据哥伦比亚法律规定,油籽和油脂及产品进口的简单平均关税为37.6%,加权平均关税为25.7%。油籽和油脂进口必须得到农业部预先批准。哥伦比亚农业协会负责批准进口申请,并对进口产品的卫生情况进行验证,食用油进口必须得到卫生部批准。农业部按照发放油籽和油脂进口的配额,油籽和含油水果进口商必须按每公斤0.05哥伦比亚比索交纳促销费。出口油籽和油脂也须获得农业部批准,享有12%的退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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