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动物产品卫生检疫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07页(225字)

1992年7月25日,国家商检局发布《贸易性出口动物产品兽医卫生检疫管理办法》。制定该办法目的:为了加强贸易性出口动物产品兽医卫生检疫工作,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的传播,保护社会生产和人身健康,维护国家信誉,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该办法由6章33条组成。主要包括总则、检疫检验管理、出境检疫、监督管理、罚则和附则等章节。总则中规定,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是全国出口动物产品兽医卫生检疫工作的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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