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冻肉类检验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13页(297字)

1991年2月11日,国家商检局发出《关于加强出口冻肉类检验把关的紧急通知》。主要规定:(1)加强产地检验,产地商检局要严格加强对注册厂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产品严格检验,对外省组织经营的冻肉类产品,应与本省外贸经营产品同等对待,严格把好产地检验关。(2)加强口岸查验工作,口岸商检局要严格口岸查验工作,对未经产地检验的冻肉类等冻品,一律不接受报验或查验换证。(3)边境贸易出口冻肉类产品必须来自注册厂,产品质量应符合合同规定和我国国家标准。(4)严禁注册厂、库委托未经注册的厂、库加工生产或贮存出口冻肉类产品,或到未经注册的厂收购产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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