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农产品进口关税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17页(180字)

1997年8月1日,南斯拉夫实施海关新税则。新税则共有8400个税目,其中包括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65种免税商品(、香蕉、大米、花生、可可豆、虾、虾、青蛙、牡蛎、刺猬、茶、麻棉、油、花生油、可可油、棕榈、竹器等)。根据新海关法的规定,海关关税为1%-40%,平均关税为20%左右。按产品种类分别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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