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居民区废水收集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390页(253字)

法国1994年6月30日颁布《关于废水的收集和处理的法令》规定:(1)本法令意义上的居民区为人口及其活动足够集中,便于收集本法令指出的废水,并排向统一的净化系统的区域。此外,由集体网络相联接并衔接某统一净化系统的区域和主管当局已经作出决议决定安设统一网络的区域同样被视作被包括在同一居民区。(2)省长制订居民区图草案。他将此草案转发有关市镇。3个月内有关市镇未作答复的,被视作持赞同态度。(3)省长颁发政令批准居民区划分图,并在《省行政文件汇编》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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