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84年海洋防污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416页(175字)

美国1984年《海洋保护研究和禁猎区法》修正案下令实施国家禁猎区计划,在联邦政府保护下设立有独特美学价值、环境或历史价值的海域,这些海域不能作为开发海洋工业区的对象。该法规定,对各州海洋倾倒规划的管理法规具有优先权,如果各州的法律与《海洋保护研究与禁猎区法》规定下的联邦司法权相抵触,则被视为无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