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331页(419字)

花都市(县级市〔粤〕广州市)花都市(县级市,省直辖)花县

位于东经112°57′~113°28′、北纬23°15′~23°37′之间。

公元1686年(清康熙二十五年)析南海、番禺二县部分地区置县,因县治地处花山,旨准定名“花县”,县名以山得名。

①1912年称花县;1993年6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花县,设立花都市(县级市),由省直辖。②1995年花都市(县级市)改为由省直辖,地级市代管。

池分州 见617页“盐池县”。

花莲市 见331页“花莲市”。

花莲县 见331页“花莲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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